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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法律咨询

2017-11-04 15:32:3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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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否可以合租?
1、公租房可以装修吗?
关于公租房是否可以装修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公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公租对象分配到公租房以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如公租对象根据生活需要确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公租房产权单位同意方可进行。退出公租房时,个人装修部分不作任何补偿,且公租对象不得因此损毁个人装修部分。
2、公租房能分隔房间吗?
照公租房管理办法,租户不能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以及内部结构。公租房最主要的原则是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允许用夹板、布帘等适当分隔房间,但禁止用砌墙、拆墙等方式改变住房结构。
3、公租房可以合租吗?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4、公租房入住后可以增加共同居住人吗?
公租房入住后,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5、擅自转租公租房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申请人并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无权进行出租、转让、转租。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