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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2 22:28:14 点击量:

南京房产律师咨询如何避免购房过程中的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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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的房产纠纷
广告欺骗
现在楼盘广告可谓是铺天盖地,而多数人也相信广告效应,房子毕竟不可能像买车一样,可以先体验.首先,要注意在买房子的时候要选择正规房屋销售地点,有固定地点,证件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不要选择路边野广告的消息.有些人会利用内部价等诱饵骗取消费者的金钱,所以在选择时要慎重,不要轻信小广告之类的.在选房子的时候,除了要实地看房以外,还要查看房地产商的营业执照和“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另外,交房时开发商是否提供‘一表两书’,即《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移交书》.缺少任何一项都有可能给接下来的购房或者交房带来麻烦.
定金与订金
在所有问题都了解清楚并打算购买时,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在此,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分清“订金”以及“定金”的区别.定金,简单的说就是预先给付开发商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定金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就可.
值得提醒的是,一般霸王条款多藏匿于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而这些补充协议都基本是开发商的律师团队本着保护开发商的立场而制定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合同中的任一细节都多加留心,特别是附在后文的补充协议,这往往会成为不少纠纷的导火线.
交房前房产纠纷
从买房到交房基本会耗时一年左右时间,购房者千辛万苦等到可以拿房门钥匙的那一刻,既有期盼也有担忧.历年来,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屡见不鲜,面对强势的开发商团队,部分买房者收到并不相符的房屋时选择忍气吞声,或者自认倒霉.为了避免在居住过程中的不适,购房者要在交房环节多加留心.
房屋质量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建议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如果是自己验房的话,最好在收房之前就先去网上学习一下相关知识,验房的时候要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方面.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向开发索取赔偿.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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